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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届学生实习报告要求的说明

来源: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·国际旅游学院   日期:2011-12-29 00:00:00  点击:  属于:通知公告
一、时间要求

     2012年2月1日前,将实习报告初稿发到指导老师指定邮箱。

     2012年3月20日前,按照指导老师对实习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修改,并经过指导老师的再次审阅和同意后,实习报告方可最终定稿。

     2012年4月1日前,按照指导老师指定的格式,对实习报告进行定稿,电子版发到实习报告指导老师邮箱。

     2012年4月10日前,实习报告指导老师将终稿打印一式两份,给予评分、评语和登分,统一交实习单位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交回系部。

     答辩时间拟安排在2012年4月1日——2012年4月25日期间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申请自主实习和中途离职的学生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回校答辩,不参加答辩的或答辩不合格的,实习不予通过。

     特别说明: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时间安排,由于学生个人原因不按照以上时间规定提交并修改实习报告,而影响到毕业,一切后果自负。

二、答辩要求

    (一)答辩程序分为两大部分:第一部分由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选题、构思、写作、心得等进行3分钟自我陈述;第二部分:由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陈述,对论文内容进行质疑、提问,并由学生一一作答,时间为5-7分钟。

     (二)参加答辩的学生再另行打印毕业实习报告,一式五份(单面打印),以备答辩现场查阅。

    (三)进行自我陈述和回答评委提问时,尽量结合个人工作岗位实际谈体会、谈收获、谈感受,切忌内容空洞、空泛。

    (四)进行答辩时,为了营造良好的现场氛围,请参加答辩的同学统一着酒店工作服,自主实习学生答辩时着系服。

 

三、实习报告格式、范文以及实习报告指导老师分配情况,请参看以下附件:



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旅游管理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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